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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崇名人不如遵守规则
发布时间:2015-07-28 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尊崇名人不如遵守规则
知名作家六六网购一箱水果,收到后水果全烂了。她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通过正常渠道维权,结果网站和商家推三阻四。六六一怒之下在微博上发帖,对方顿时“高度重视”,不但赔礼道歉、退还费用,还送来免费水果卡。六六拒绝了对方的赔礼道歉,并发了一篇题为“我要的只是公平”的微博。
这里的公平,显然不是指六六个人与网站、商家之间的交易关系——她虽遭遇维权困境,但后来亮出名人身份,所获已远超“公平”待遇。这里的“公平”是对所有普通消费者,应该平等、尊重以及按规行事。
我们常说,市场是最公平的。市场是“自由人的自由联合”,交易双方你情我愿,一旦出现纠纷,按事先制定好的规则进行处理。市场规则进而引导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——不必低三下四求人,也不可动辄以势压人,规则面前人人平等。但必须承认,如果规则意识不够深入人心,人们不以遵守规则为荣而以逾越规则为习,或者规则之下有更多潜流暗涌,潜规则比规则更能决定人们的行为选择,一片清明的市场就变成鲁迅所说的“久而久之不觉其异”的“无物之阵”。
在“无物之阵”里,权力、关系、名声、人情往往大于规则。办事不按规矩,而是靠权力、靠人情、靠贿赂,以至潜规则横行,是一种恶劣的社会风气,而且积弊已久,一时难以涤清。事无巨细,按规矩来会碰到“软钉子”,走正路会撞到“玻璃门”,反而只要手握权力或求到得力的人,无法得到的利益可以得到,难以胜出的竞争可以胜出,本来办不成的事可以办成。虽有如此好处,但人心被熏染,无论得利者还是失利者都深感弱肉强食、世道不公,可是骂归骂、恨归恨,再遇上事仍不免照此办理——人活得累,大抵如此。
按说,市场规则与这种风气格格不入。但市场是在大的社会环境中运行,规则是由具体的人来执行,如果具体的人只有对特权的崇拜,没有对规矩的敬畏,市场就变了味,普通消费者非但不是“上帝”,反而处于弱势地位了。普通消费者维权之难,多数人不陌生,六六就说“翻开我投诉的微博,下面各色跟帖长达几百上千,全都是与我相似的经历,而且反复申诉无门”。但是一旦亮出名人身份,事情马上逆转,名人效应也好,危机公关也好,基于身份的“胜利”其实意味着规则的失败——六六很清醒,知道这样的“胜利”实在不能叫人欢喜。
由此看来,在某些商家眼里,消费者被分成了三六九等,有权有钱有名者可以按规则或“超规则”行事,普通消费者可能连最基本的公平都不可得。普通消费者利益受损,商家虽眼前获利但品牌和信誉度受损,商业生态被破坏,长远来说并没有好处。这不是简单的“店大欺客”可以解释的,往深里看,是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、人情观念对市场中人的熏染、对市场规则的破坏。讲特权,就谈不上公平;讲人情,就谈不上规则。虽然消费者可以用“脚”投票,但也是无奈之举,对一些居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可能毫发无伤。
这种状况不是不可以改变,总有一些较真的人不为一己之利要讨个说法,比如六六就拒绝了对方和解,她要的不是名人的特殊待遇,而是作为普通消费者的正当权利。再往前,清华博士王进文因老家房屋被强拆给潍坊市长写公开信,拒绝高价“私了”而求良法落地,从关心个人赔偿走向关心公共利益。规则不彰,是由特权之人肇始,也因为更多人的附和才成其气候。君子喻于义,少数人肯站出来呐喊,让人看到公义的希望并从点滴改变,好的风气才能逐渐形成,好的制度才能落地生根。